消费税的收取、退税与免税
消费税是在有关欧盟国家消费时收取的。负责征收消费税的人通常是授权的仓库保管人或注册的收货人。
欧盟国家:
可以免除或退还已消费的应税品相关消费税;
可以自由确定具体条款,包括应税税率,但必须满足:
税率高于欧盟设定的标准;
这不会创建新的豁免类别(请参阅下一段)。
应税品在如下情况下使用时免征消费税:
在外交或领事关系中使用;
由国际组织使用;
由欧盟国家的武装部队使用;
由驻塞浦路斯的英国武装部队使用;
满足与非欧盟国家或国际组织达成的协议条件。
欧盟国家也可以免除由免税商店提供的应税品消费税,这些商品是乘飞机或跨海前往非欧盟国家的旅行者的个人行李中携带的。
应税品的生产,加工和持有
每个欧盟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消费品生产,加工和持有的规则。如果尚未缴纳消费税,则必须在税收仓库中进行。
消费税暂缓安排下应税品的移动
根据欧盟内的关税暂缓安排,应税品可从税收仓库或进口地转移至:
消费品的运输原则上必须在满足法规(EC)684/2009中指定的电子行政文件的前提下进行,此法规最近由法规(EU)2018/503修订。
欧盟发货国的主管当局可以要求授权的仓库管理员或注册的发货人提供保证,该保证涵盖了因移动而带来的固有风险。原则上,担保可以由另一方提供。
应税品消费后的移动与税收
由私人购买供个人使用,并由其自一个欧盟国家运输到另一个欧盟国家的应税品消费税,仅可在购买该商品的欧盟国家收取。为了确定消费品是否供私人使用,欧盟国家考虑了以下因素:
货主的商业地位;
货物所在的地方;
与货物有关的任何文件;
货物的性质;
货物数量。
如若在一个欧盟国家意图消费的应税货物是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出于商业目的而持有的,则该货物消费税由后者收取。在前者支付的消费税可以退还。
如果是从一个欧盟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的远程销售,则卖方或其代理商必须在目的地欧盟国家缴纳消费税。
欧盟国家可能要求消费税商品带有税收标志或国家识别标志。